法庭新聞怎麼做?《法庭線》編輯記者思考手記

數量

簡介

+
香港法庭媒體《法庭線》第二本作品,收錄創立三年來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室的思考手記,帶領讀者到法庭現場,述說報道背後考量,側記人們追求公義的過程。 作者:法庭線 出版者:法庭線 出版日期:2025年7月 ISBN:9789887138402

商品詳情

【內容介紹】

社運、謀殺、性侵、死因研訊、司法覆核

法庭記者日復日聽審

見證記錄

——當審訊落幕,我們有沒有走近真相和公義?

演算法當道

言人人殊的時代

——法庭新聞應怎樣報道?

香港法庭媒體《法庭線》第二本作品,收錄創立三年來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室的思考手記,帶領讀者到法庭現場,述說報道背後考量,側記人們追求公義的過程。

「身在現場,見證記錄」從不止於記錄本身。《法庭線》希望打開編輯室的門,讓讀者看見法庭新聞怎樣做?除了記下各宗案件背後的新聞判斷,我們也希望向讀者說明:我們為何如此報道?在現今時代,我們遇到甚麼限制?又如何試圖跨越?

邀請讀者走進《法庭線》創辦三年來的路,與我們一起思考、思索法庭新聞的意義。

【作者介紹】

《法庭線》是 2022 年 5 月開始運作的香港法庭媒體,由前法庭記者創立,秉持獨立、準確和持 平的新聞原則,盼在瞬息萬變的時代,繼續在香港和法庭現場,見證記錄。

【本書特點】

- 帶領讀者走入法院現場,了解社運、謀殺、性侵、死因研訊、司法覆核等矚目案件

- 收錄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手記,記錄編輯室思考與前線記者第一身觀察

-  探討「演算法年代」的新聞傳播挑戰,小型媒體如何嘗試突破

- 手記附延伸閱讀 QR code,查閱相關報道、影片、人物專訪與案件整理

【目錄】

第一章:追尋真相與公義路上

MIRROR 演唱會墜屏案被告無罪 責任誰屬?

詹培忠兩億賣殼案 不起眼的金融犯罪

《白日之下》重現殘疾院舍黑幕

「康橋之家」性侵案 3分鐘片段內容曝光

馬家健冤案 師爺如何誤導認罪?

47人案庭外 排隊旁聽有錢收?

47人案裁決「判詞先係主角」

721非白衣人案審訊 畫面的重要

721非白衣人案 刑期數字之外

831 五年整合 監警會報告補遺同性伴侶替代框架 裁決能否推動改變?

房屋和遺產覆核案終極勝訴 同志平權一步一腳印

還記得鄧桂思嗎?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揭示環評報告疏漏

大坑西邨重建收樓案 法官親自整理居民狀書

北角車禍命案 律政司混淆法律原則?

《幻愛》放映會限聚令案撤控 謎團未解

第二章:法庭現場

實習記者初體驗:法庭採訪有幾難?

實習記者成長記:怎樣盡力記錄?

聽障青年襲警案 襲人有沒有公平審訊?

採訪手記:聽障青年襲警案 他的道謝為我打氣

採訪手記:與南丫海難家屬走過的11年

南丫海難:未解的心結 不能觸碰的痛

採訪手記:支聯會案判詞的黑色方塊

林卓廷披露廉署調查案 終極上訴現場

採訪手記:清潔工疑遭磚擊斃 與別不同的謀殺案

法庭特寫:虐殺男嬰案 狹小法庭內公義如何伸張?

謀殺案報道限制與法庭特寫

採訪手記:梁健輝案一場平靜結束的死因研訊

第三章:走入編輯室 如何說好法庭故事

為法庭新聞「平反」

為甚麼我們不報道?

IG 圖字數多與少

一圖讀得懂?

一人影像部

記者開咪 Podcast 登場

理大衝突數據分析專題背後

首獲新聞獎 努力記錄時代

推翻暴動罪的關鍵畫面

香港首次法庭聆訊直播

47人案裁決日 法庭內外

47人案判刑一刻 數據背後故事

「點解唔報裁決理據?」

當記者被恐嚇

法治死了嗎?

如果沒有公民團體

第四章:內望司法制度與法律改革

「冤獄比放過有罪的人更不公義」

終院海外法官離任 香港有何損失?

裁判官犯錯有無後果?

一道屏風

性罪行法例何以急需改革?

另類療法的法律空白

「賣豬仔」再現 販運人口無罪?

遵從法律原意就能維護公義?

「判刑後,然後呢?」

查探死因能否不問責任?

第五章:守住法庭線 由跑新聞到學經營

啟航:守住記錄法庭這條線

《法庭線》一周年:一場未完的社會實驗

《法庭線》兩周年:如何讓讀者看得見?

記《公民司法認知》出版

2025年小媒體求存記

特別收錄

《法庭線》三周年專訪   

茫茫大海中 航行了三個年頭的船/阿果

【內容節錄】

2025.3.15

採訪手記:

支聯會案判詞的黑色方塊

與很多人一樣,我很早已認識「支聯會」這3個字。每逢六四臨近,電視台的六點半新聞報道,總會提及維園將有燭光晚會,又會重播往年的畫面,比較出席人數等等。

《國安法》之後,支聯會能否繼續運作成為疑問,特首都被問過相關問題。2021年7月,警方突然發出通知書索取資料,說有合理理由相信它是「外國代理人」,令不少人驚訝。

支聯會的常委由接獲通知書以至整場審訊,都大力否認這一點。

記得剛轉至法庭組時,反修例示威案仍是排山倒海,大多數被告與我年紀相若,甚或比我更年輕。他們再用力隱藏,眼神、肢體小動作都會流露一抹緊張和不安,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3位不認罪的被告卻不是這樣。

4年以來,由裁判法院、高等法院去到終審法院,提堂、審訊、罪成、判囚、第一次上訴失敗、終極上訴得直,他們面對每個階段都是一貫從容。

終審勝訴那天,鄒幸彤雕庭前笑着舉起「V」字手勢。30多歲的她每次出入法庭都面帶笑容,露齒笑那種,她瘦削但精神飽滿,向旁聽的人揮手打招呼,用英語自辯,聲線洪亮、陳詞流暢,但有時會像機關槍般一輪嘴,即使法官間中一句“Miss Chow”打斷,要抄足仍是不易,相當考驗手速和聆聽理解。

50多歲的鄧岳君似是 Facebook「當年今日」的人肉版,常帶來與支聯會相關的物品,例如場刊、剪報等,來提示今天是某人某事的幾多周年,就像那天在終院外,他說裁決還了支聯會義工清白,表達了「公道自在人心」的感想之後,還是會補一句,「今日係2025年3月6號星期四,希望大家繼續記念八九民運36周年」,手拿着的是報章的六四報道。

年紀最大的徐漢光,已屆七旬,鄧岳君喚他「徐Sir」。他有時會穿拖鞋,健步如飛;終院聆訊那天,他一如之前,拖着「買餸車」出入。大概因鄧、徐一派輕鬆,保安員問他們是否來旁聽,兩人笑着解釋「我哋係上訴人呀」。

PII與黑色墨

採訪這場審訊,對我來說門檻極高,可說是我目前記者生涯之中,最難、要做最多功課的一場審訊。

它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第一案,由條文字句(附表五、附表七)、字眼定義(外國代理人)到控罪元素,都沒案例參考,向人請教亦幫助不大,因為大家都沒經驗,不過拿着條文研讀,尚能一步一步摸着石頭過河。

但「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卻是難以逾越的鴻溝。

控方說,由於警方仍在調查,要引用 PII遮蓋調查報告,結果庭上出現了一堆「組織2」、「人物1」之類的代號,金錢往來的實數不明,只知是「數十萬」、「數百萬」。控方引這堆代號組成的調查結果,指警方是合理相信支聯會是代理人。

辯方案情,只得在由代號組成的調查結果之上展開,但無論鄒幸彤指出「組織4」付款的性質可能是甚麼、「人物3」是不是用支聯會身分收取「組織5」的資金,抽空了身分仍是難以理解,國安處警司亦引 PII拒答部分問題,令場邊旁聽的記者滿頭問號。

起初以為一時解讀不到庭上資訊,他日有判詞就能揭開謎底,但原來不是。

特別記得在裁判官就 PII範圍裁斷之後,辯方指文件仍是大部分被塗黑,鄒幸彤說「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我會形容為99%的內容都被遮蔽了」、「我不知道是否應感激控方的『慷慨』」。坦白說,當時我以為她是在「派 Bite」。

直至裁決日,裁判官在判詞披露了那兩份遮蓋了的文件,我們才知她所言非虛。

那一天,司法機構印好了判詞派給記者。那是用橡筋綑起,有3、4疊釘好的 A4紙,我接過後覺得頗重,瞥見附件有很多黑色方塊,一度以為是影印機「漏墨」,再看一眼,恍然大悟,與行家面面相覷:「原來這就是『黑色墨水』……」

記者資訊受限,影響可能是報道不準確或者不完整,但對辯方來說,資訊受限就意味他們在刑事審訊中難以抗辯。

支聯會是否代理人?

鄒幸彤在庭上嘗試指出警方指控支聯會所代理之組織身分,控方一度引 PII反對,警司證人亦拒絕確認。

輪到鄒幸彤作供,她講及對支聯會的記憶,引公司章程、決策架構等,指支聯會由約 200 個公民組織組成,「由始至於,都係香港人自發組成嘅團體,而唔係咩外國派嚟嘅代理或棋子」,控方亦沒有針對性地反駁。

支聯會是誰的代理人,是辯方由始至終都在問的問題。但控方一直都沒有給出完整的答案,一方面稱並非控罪元素,另一方面又申請了 PII遮蓋。後來終院說,控方既錯誤理解控罪元素,申請 PII亦令自己沒證據可用。

所以直至審結,3個級別的法院都沒對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作出裁定。但對被告方來說,控方在審訊沒能證明(或認為毋須證明)支聯會是代理人這一點,已還他們清白。

當談及六四的場所由維園移至法院,法庭似乎難以避免要有所裁斷。警方的調查報告,描述六四是「安排清場」;鄒幸彤庭上稱「天安門大屠殺」,被控方要求改用字。裁判官說為保法庭公正性,不談政治,要改用「事件」,說大家都明意指甚麼。之後亦要求鄒改用「報稱受害人」、「聲稱六四倖存者」。

勝訴敗訴以外,也許更重要的是,已發生的事情會如何被審視及挑戰。

記者 Kaitlyn Li

——摘自本書 P.102 - P.108

你可能感興趣的商品